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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

中国吉林网14日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扩大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批复》 ”。回复内容显示同意吉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扩建(扩建面积0.3812平方公里)。

同意扩建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扩建面积0.3812平方公里),扩建后规划 占地面积39.7316平方公里,四段分别为:东至冀化炼油厂、西至松花江、南至松花江、北至冀惠高速。

将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纳入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产业和土地供应政策,坚持“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招商引资,坚决防止土地闲置和荒废。要及时开展规划环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园区建设发展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

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

吉林市要加强对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领导和管理,推动体制机制完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改革创新,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繁荣。

来源:中国吉林网吉客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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