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进出口梧州公司债权人、管理人代表一行将一面印有“维护破产债权利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锦旗赠送给万秀区人民法院,对万秀区法院依法妥善处置化工公司破产财产,及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进出口梧州公司是成立于1982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从2002年开始就已经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是一家长期处于停业状态的“僵尸企业”。为做好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万秀区法院受理该起破产清算案在请示市中院并依法指定广西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后,迅速指导、监督管理人完成接管财产、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进行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各项工作,及时终结了该案的破产程序。
该案主办法官表示,锦旗既是荣誉更是责任,鲜红的锦旗是债权人对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万秀区法院将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继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万秀区法院
【来源: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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