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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枣阳市化工园区白鹤湾路西

索引号: 0/2021-08509 分类: 土地;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务网 公开日期: 2021-04-21
标题: 枣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枣阳市化工园区白鹤湾路西侧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文号: 枣政预征字〔2020〕045号 主题词: 土地现状;建筑物;构筑物;工业用地;土地管理法;附着物;树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人民群众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枣阳市化工园区白鹤湾路西侧征迁范围内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实施征收。该征收地块拟纳入枣阳市2020年度第5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土地征收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王家湾社区,拟征收总面积1.598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需要,拟建设一处工业用地,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之日起,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相关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抢种、抢栽植被、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抢建、抢栽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着物、植被、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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