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大锡国”后台留言反映
“大锡国”铁粉
小编,在化工小区和胜利路附近停车,一下车收费员就要收5元,为什么不按照规定计时收费?
小胖
等着!我帮你去问。
经与发改局核实
答复如下
经调查,个旧市化工小区和胜利路的占道停车收费员根据《个旧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试行)》个政发[2010]111号文件及个旧市人民政府(2011)20号文件的规定,按泊车时间及泊车时段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道路边设有收费公示牌。据收费员解释,偶尔有在征得驾驶员的同意前提下预收停车费5元的情况,但不高于按文件规定的计时收费标准。检查人员对占道停车收费员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收取停车费,如果有收费员违反文件规定收费的,发改局将严肃查处。
责编: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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